我市连续两年夺冠获省表彰

   2015-04-28 910
核心提示:去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按照做好人口工作,建设幸福家庭的总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了计生工作新局面。市卫计局负责人表示,我市

“去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按照‘做好人口工作,建设幸福家庭’的总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了计生工作新局面。”市卫计局负责人表示,我市2013年起连续两年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省表彰。

去年近5万人接受孕前优生检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出台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政策措施。”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建立了市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市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挂钩帮扶三类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做到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促进计生基层基础工作见成效。

据统计,去年全年我市常住人口出生5.23万人,人口出生率11.59‰,自然增长率6.71‰。

去年,我市将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免费为具有户籍孕妇提供地中海贫血筛查及诊断服务。全市孕妇地贫初筛率达95.38%,其中发现重度地贫57例,成功干预57例。全年共有49275人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了国家、省的目标任务,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率。其中,惠城区、惠东县获评“全国第五次临床检验室间质评成绩优秀项目县”;全市5县(区)获评省优秀项目县,优秀率100%。

同时,做好免费婚检和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开展“三病”免费筛查。全市婚检率由2008年的0.77%上升到2014年的93.24%,走在全省前列。

“我们还广泛开展育龄妇女 ‘两癌’免费筛查,关爱母亲健康。”该负责人说,去年,我市将“两癌”筛查纳入2014年民生实事,免费筛查对象扩大到本市35~59岁所有育龄妇女,人均128元,分3年实施,我市近60万育龄妇女将受益。

此外,去年全市育龄妇女“两癌”检查人数约125115人,完成了2014年任务数的103.74%。实行病残儿免费市级医学鉴定,减轻病残儿家庭负担。根据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人数,增加鉴定次数,全市组织6次鉴定,免费鉴定人数83人。

接受“单独”二孩申请2716例

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深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惠州标准”。同时成功举办了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会议暨“新家庭计划——— 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启动会。其中,惠东县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单位,惠城区、惠阳区被确定为省试点单位。此外,举办了广东省首场“科学育儿”家庭教育讲座。据统计,我市巡回开展科学育儿家庭教育讲座30多场,惠及1万多个家庭。

去年3月27日全省 “单独两孩”政策全面实施以来,我市迅速拟定了“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通过各类媒体第一时间开展社会宣传,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到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有效衔接,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接受“单独”夫妇的再生育一胎申请2716例,办结2414例。

“我们还加大投入提高奖扶标准,提升广大计生家庭的获得感。”该负责人表示,从2014年1月起,我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 (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由150元提高到80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由120元提高到600元。


此外,我市还制定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计划生育家庭殡葬补助暂行办法》、《惠州市居民落实计划生育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办法》等惠民政策,在更大范围内整合政策资源,做大做强利益导向“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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